各试点单位及各相关单位:
近期,不断接到各单位反映,收到名为《关于开展“高级企业培训师”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的通知》。在此,我们郑重声明,凡各单位在近期收到的有关高级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培训班的通知,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培训师项目办公室(以下简称部项目办)无关,也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无关。部项目办在2007年10月份以后,并未计划组织开展高级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。2008年的高级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计划,待2008年春节后,由部项目办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订。特此声明。
劳动保障部企业培训师项目办公室
(中国职协秘书处代章)
二OO七年十二月六日
(本文转载中国职协网站) |